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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告•〔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师生员工外出审批和健康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防控办  时间:2022-03-18  

校直各单位、部门:

近期,国内疫情主要以奥密克戎BA.2变异株为主要流行株,多点散发,传播性强,传播隐匿,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轻,广西多地已经出现疫情,学校面临新一轮疫情较大的输入风险。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现将近期师生员工外出和健康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外出审批报备手续

所有师生教职员工近期非必要不出差、不离开桂林市。

(一)教职工确需离开桂林市,请走OA程序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人事处和防控办申请,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在校学生近期非必要不出校门,校园暂实行封闭管理,如必须外出,向辅导员报告,并完成请假手续。

(三)实习学生按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管理,未经批准不返校。见习生疫情防控由带教老师负责,宜行闭环管理。

(四)其他人员如快递员、第三方服务公司工作人员等,实行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用工部门实行部门审批管理。

二、近期师生员工健康管理要求

(一)健康监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每天健康监测工作由学工处统筹管理;教职员工(含第三方服务公司等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重点关注健康码、行程码、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症状)等。

(二)在校师生员工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接到密接/次密接通知、接到时空伴随通知,及时向所在社区和防控办报备。

(三)接到社区和疾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流行病学调查电话及疫情报告,请及时向本部门和防控办报告,并主动配合调查。

(四)日常工作学习中,负起个人防控责任,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请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因个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防控办,电话0773-366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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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