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2021〕28号】关于下发《欧洲杯压住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2021年12月版)》的通知

发布者:防控办  时间:2021-12-07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要求,学校制定了《欧洲杯压住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2021年12月版)》,现将方案下发,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欧洲杯压住平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日



欧洲杯压住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2021年12月版)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50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特制定本校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开学的准备。

1.高度重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安全有序推进开学工作。

2.落实责任。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明确部门主管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职责,负责组织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在桂林市卫健委指导下,加强与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配合属地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4.完善防控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师生来自国内外的特点,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学校疫情处置机制。

5.加强应急演练。根据要求开展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6.物资储备、隔离点准备。隔离点设在国际教育学院6-8楼,工作人员和发热患者通道分开,消毒按消毒管理办法执行。健康观察区的管理由学工处牵头,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共同管理。后勤管理处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7.加强食堂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后勤管理处加强对食堂和超市的冰鲜冷链物流的监控和管理,保障饮食和饮水安全。学校相关部门加强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处理。

8.加强教育培训。对师生员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9.做好信息摸查。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收集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所处地域、返校报到是否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等情况,做到“一人一档,精准施策”,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处分别汇总全校情况、准确动态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

10.做好新生防疫。做好健康提示和应急预案,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环节的防控工作。

(二)师生员工的准备。

11.报备健康状况。严格落实网上请假备案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学前连续21天每日监测体温以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将健康码、行程卡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完成《欧洲杯压住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假期师生信息登记表》,学生通过易班线上申请、教师由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通过审核同意后才允许返校。

12.落实返校要求。返校师生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及本地和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3.遵守分类管理。返校师生需体温正常、身体健康。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师生返校前主动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到校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返校的,应履行报批程序。

14.对各地推送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站点)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上述重点人群管理按照《关于做好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32号)文件执行,如有新文件将按新文件执行。

15.境外师生员工未经学校同意一律不予返校,返校时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二、返校途中防护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清洁处理。

(三)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在途中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返校当天发现体温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开学报到时出现体温异常,引导到体温复测点,由卫生科医务人员进行复测、问诊,如体温仍然37.3℃,按发热流程处理办法把发热学生送医院就诊,就诊结束,遵医嘱暂住国教院健康观察室或回宿舍。

三、开学后、日常管理

(一)学校管理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和执行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等要求和防控措施。

2.严格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五级防控体系,每日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

(1)教职员工外出审批手续

中层领导干部离开桂林但在广西区内活动的,须向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报告;离开广西的,须在OA系统“工作流——新建工作——人事处”填写“中层领导疫情期间外出备案申请”,并审批同意。

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离开桂林但在广西区内活动的,须向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离开广西但在国内活动的,须在OA系统“工作流——新建工作——人事处”填写“普通教职工疫情期间出省备案申请”并审批同意。

除上述以外,因公出国的教职工,还要在OA系统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在国际教育学院事务栏内);因私出国(境)的处级领导干部,在OA系统填写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在组织部事务栏内)。

(2)学生请假外出审批手续

学生外出请假,在桂林市内活动的,须向辅导员报备;离开桂林但在广西范围内活动的,须经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审批同意;离开广西但在国内活动的,还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批同意。返校及时办理销假。住校实习凭证进出校园;外地实习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每天向各二级学院报告健康情况。

(3)发热人员管理

加强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学生管理。对上述学生进行分类管理:第一类:已返校满21天且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区的发热学生,由卫生科联系车队送至医院就诊,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可直接送回宿舍观察。发热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应佩戴防护口罩,并由辅导员对日常体温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到卫生科就诊。第二类:返校不满21天的且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学生,需报告社区由社区实施管理。第三类:返校不满21天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有发热症状的,由卫生科联系车队送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遵医嘱入住国教院健康观察区或直接回宿舍。

3.坚持入校登记。加强校园门口管理,当班保卫人员佩戴口罩。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监测正常可进出校园(广西区以外人员主动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校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本校教职工凭教师证(或工作牌、校园一卡通)和体温测量正常进出校园;本校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请假证明(易班审批、审批证明)和体温测量正常进出校园。8月15日起,校门查验人员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未接种人员的信息由各单位、部门排查并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加强对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包括姓名、单位、来访部门和人员、车号等),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预防性消毒。

4.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教室、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室、实验室、校医院、卫生间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校内大型建设施工现场、人员与校园实现物理隔离。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安排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和收集餐余垃圾。

6.加强宿舍管理。学生宿舍原则上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加强活动管理。根据要求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加强对开放的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内的人员密度控制,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开学典礼等重大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室外举办。

8.加强员工管理。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得带病工作。

9.落实健康教育。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积极倡导碎片化健身活动,静态工作学习1小时,起身活动10分钟,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师生管理要求。

10.加强个人防护。符合接种要求的师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校园内师生科学佩戴口罩。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手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11.保持社交距离。在教室、自习室、图书馆、食堂、室内运动场馆时,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学生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随身备用口罩,在校外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师生员工在校外应尽量避免进入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密闭空间,如设置在地下室的健身房、棋牌室(麻将馆)、网咖、游泳馆和KTV等公共场所。

12.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知情同意原则,再次对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信息进行摸底,建立接种人群台账,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就近接种疫苗,确保“应接尽接”。

四、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按照发热流程处置。当校园出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指导下,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配合做好人员与环境的采样和终末消毒工作。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肌肉酸痛等有关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防控办。

(四)查验健康证明。学校对隔离的师生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后,返校时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并对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五、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被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欧洲杯压住平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违纪处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违反学校防控规定的处罚由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