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职工住宅区业主(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 作者:临桂桂医置业公司
  • 编辑:宣传部管理员1
  • 发布时间:2019-03-28

2019322日)

2019年3月22日下午,临桂职工住宅区业主(股东)代表在东城校区弘德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临桂职工住宅区建设相关事宜,应到48人,实到36人,符合开会条件,现将会议决议纪要如下:

一、讨论露台管理、使用费事宜

到会代表一致通过了顶楼部分露台划给业主只是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决定,划归业主使用管理的露台,其建设成本由使用、管理的业主承担。建设成本回收后,用于建设住宅区必须配套建设的社区管理用房、幼儿园等公共设施。

参照依据:(1)住宅区的暂估房价未含公共建筑及架空层的建筑成本;(2)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共有权益认定“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业主共有(单独划出的天面、露台除外)”,附件五露台的使用约定“顶楼露台560元/平方米,二楼露台280元/平方米。(3)关于给楼顶业主使用露台是业主代表会议通过的《售房方案》的规定。

二、讨论地面车位、子母车位建设诚意金的收取及车位分配办法事宜

1、地面车位建设诚意金按地下车位预收建设诚意金的60%收取;

2、子母车位建设诚意金按地下车位预收建设诚意金的1.4倍收取;

3、架空层车位建设费与地下车位建设费相同;

4、13#、16#楼架空层车位优先本栋已缴费业主选取;

5、原幼儿园附近地面车位优先1#、2#、14#、15#楼业主选取;

6、1#、2#、13#-16#楼业主可自由选择地面或地下室车位。

三、讨论幼儿园建设经费使用事宜

会议同意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建设,明确以公司获取的各项利息和露台使用费作为建设小区公建配套工程幼儿园的专项建设资金。

四、讨论小区园路管理事宜

为减少对住宅区园路的破坏,会议决定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园路,搬运装修材料,可使用人工拖车;为方便业主装修,委托物业公司购置一些拖车提供给业主使用。

五、讨论启动3137号楼设计及建设事宜

为了更有利于学校“建博更大”及人才引进,决定启动31#、37#楼设计及建设。新建楼栋满足学校预留引进人才房源后,优先给在职职工及上批报名未抽中房源的职工选购。

六、讨论住宅区再次进行规划调整事宜

会议同意对住宅区门面位置及31#、37#楼户型方案及轮廓进行调整。

七、讨论张小玲、廖丽蓉起诉案件事宜

由于上述两名业主不承认、不遵守业主(股东)代表会议的相关决议,会议同意公司不执行业主(股东)代表会议通过的成本销售价,保留按市场价对上述两名业主起诉的权利,同时,如实际结算房价低于暂估房价,可不执行“多退少补”政策。

八、讨论复式楼客厅现浇楼板事宜

为了建筑安全,会议讨论通过业主进行复式楼客厅现浇楼板施工,必须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的现浇楼结构施工图纸(一户一图)以及现浇施工队伍的土建施工资质。手续不全的,不予入场。未办手续进行施工的,视为违规装修,由物业按照装修管理协议进行处理。

九、讨论住宅区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2019年4-5月,外出考察购买住宅区室外及架空层共用桌椅板凳、儿童活动区、老人活动区设施及室外运动器材;2019年5-6月确定门面、杂物间的销售方案;6-7月份确定地下室车位分配。

十、讨论地下室成本纳入主体建筑核算事宜

按规划要求,地下室是小区规划必须建设的配套工程,考虑到有部分业主不缴纳建设诚意金。会议决定地下室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成本纳入地面主体统一核算,项目清算时按成本定价,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