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二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的通知
  • 作者:党委组织部
  • 编辑:党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宋剑非同志为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一级专职组织员;

聘任周长春同志为全科医学院党委一级专职组织员;

聘任王玲同志为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一级专职组织员;

聘任莫丽琴同志为医学检验学院党委二级专职组织员;

    聘任沈晴同志为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二级专职组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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