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知识专项竞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此次知识专项竞答活动。
附件:《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知识专项竞答活动的通知》(市法办发[2023]44号)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