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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压住平台录播教室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桂医教发〔2016〕7号
日期: 2019-11-19      信息来源: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录播教室及教师教学沙龙室,维护设备正常运行,规范、有序地做好录播教室和教师教学沙龙室的开放、使用、管理工作,给教师教学培训提供良好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录播教室和教师教学沙龙室向所有教师开放,主要用于开展讲座、研讨会、试讲、集体备课等教师教学培训活动。


第二章  申请及使用程序

   第三条 学校录播教室和教师教学沙龙室的使用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 需使用录播教室或教师教学沙龙室,以所在院(系、部)的名义,提前一周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使用。

第五条 首次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使用前须参加录播教室使用培训,学习录播系统使用教程,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

第六条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管理员。

第七条 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操作,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第八条 每次使用完毕须填写使用情况记录。

第九条 使用结束后,关闭设备及电源,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并锁好门窗,经管理员核查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教室及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十条 严禁私自打开录播服务器机箱、更换硬件设备、私自拆卸等。

第十一条 未经允许,禁止在录播服务器上安装和删除任何应用程序,以免造成系统差错。

第十二条 严禁在电子双触摸屏上用非电子触摸笔乱写乱画,禁止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 禁止学生在多媒体讲桌和控制台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

第十四条 禁止在录播教室和教师教学沙龙室内擅自悬挂或张贴条幅等装饰物。

第十五条 录播教室和教师教学沙龙室内须保持整洁安静,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禁止大声交谈、喧哗、打闹,使用过程中不能随意走动。

第十六条 因违规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者,按相关规定及核定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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