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对公务接待有了明确规范,机关单位接待支出明显下降,浪费行为得到一定制止,社会反响普遍较好。但笔者通过近两年的审计发现,当前公务接待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坚持厉行节约。在公务接待中,很多单位还是顾面子、讲排场,怕招待不周,准备了满桌的好菜,结果有些菜几乎一筷未动,整盘倒掉不打包,甚至有的还会上名烟、名酒,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在群众中也造成不好的影响。
二是超标准接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于陪客人数,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人数对象的三分之一。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单位为凸显热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口部门的业务主管、经办接待的人员等都参加陪同,陪客人数比来客人数还多。
三是转嫁接待费。一些单位为规避接待费支出过大,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甚至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有的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造成接待费失真。
四是公务接待要件不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以及事前审批单等。但很少有单位能够完全做到这四个要件齐全,特别是报销凭证中有派出单位公函的极少,在基层,只要是上级来人、外地同系统的来人,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不管有公函还是无公函,都会列入合理的接待范围给予正常接待。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水平,更好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促进《规定》《条例》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地认识到新的公务接待规定,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体现,要始终秉持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应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以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资金管理。要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不得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接待费。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三要严格日常监督。定期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对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严格追责、问责。(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