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北流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蓝信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由北流市监察委立案调查终结,于2021年1月29日移送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蓝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蓝信利用担任北流市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借用商业运作的形式套用财政局资金用于投资,并非法占有工程项目利润,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