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现全文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科技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