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9〕96号)(附件1)要求,现将学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想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全区可推选2名候选人,欧洲杯压住平台可推荐名额为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
(三)要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在4月17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弘德楼400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材料”为文件名发送至 shizike@glmc.edu.cn。
(一)《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贴照片)。
推荐表中的“简要事迹材料”填写样例详见桂教办〔2019〕96号文件中的附件2。
(二)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广西”。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三)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桂教办〔2019〕96号文件中的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0773-2538119。
人事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