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设立自主研究课题、自由探索课题和开放课题。自主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应符合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由重点实验室PI担任课题负责人,组织团队开展系统性研究,资助额度为10-15万元/项。自由探索课题应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可由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请,资助额度为3-5万元/项。自主研究课题和自由探索课题的执行时间为1-3年。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大学和科研单位,由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研究内容需参照当年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开放课题的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资助额度为1-2万元/项。重点实验室负责组织人员对以上课题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课题项目经费采用实报实销制,重点实验室为每项课题建立专门的帐户,由重点实验室科研秘书协助进行报销。课题结束后,由实验室科研秘书协助课题负责人及时做出经费使用决算。
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在实验室内取得的成果,应在本人所在单位中标注“广西脑与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欧洲杯压住平台”(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and Cognitive Neuroscience,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取得的成果,应标注得到“广西脑与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附录:
经费开支范围:
1. 开放课题费:指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的费用。包括开放课题发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备注:
①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申请开放课题经费。
②开放课题经费不得转拨至课题承担单位,开支费用采取重点实验室报账制。
③专项经费允许开支的劳务费是指在开展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中支付给重点实验室成员或相关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下同)
2. 自主研究经费:指重点实验室围绕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自主研究等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与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