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弃品按物理类型而言可分为固体废弃品、液体废弃品及气体废弃品,就危害类型而验分为化学毒性废品和病原性废品,由于废弃物品具有潜在的致病性、伤害性,如不妥善处理会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品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化学性和放射性废弃物等。
分类
特征
常见废弃物名称
处理程序
感染性废弃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弃物
包括被感染性实验材料等污染的物品与器材,如手套、口罩与白大衣、试管、平皿、吸管等实验器材以及废弃的感染性实验标本、培养液、培养基等。
放入盛有适宜消毒液的不易碎裂的容器中浸泡。注意消毒剂的种类、浓度及浸泡时间,浸泡后放入合适的容器内进行高压灭菌或焚烧处理。
病理性废弃物
实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包括废弃的质粒、细胞、单克隆课题、临床、组织样本及实验动物组织、尸体等。
集中与实验室指定位置,严格与感染性生物材料区分,高压灭菌后废弃。盛放容器宜浸泡消毒。
损伤性废弃物
能刺伤或割伤人体的锐器等废弃物
包括医用枕头、缝合针、手术刀及破碎玻璃等。
高压灭菌或焚烧处理,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不易刺破,不宜将容器装得过满(小于四分之三),如感染性废弃物进行高压灭菌及焚烧处理。
化学性、放射性废弃物
具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化学性废弃物及放射性废弃物
包括强酸、强碱等有毒有害的化学性废弃物一级放射性废弃物等。
强酸强碱等化学性物品须经中和消除腐蚀行后方可废弃,其他物品经稀释对环境与人体无毒后可废弃。含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实验材料在使用后应置于带明显危险标志的容器内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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