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和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平稳有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开学、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安全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党政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针对开学后和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特点,早研判、早分析、早行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学安全保障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学校安全稳定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稳定措施落实
(一)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突出消防、危化品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流密集场所,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结合寒假前安全排查的问题立整立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临时措施,直至逐步完成整改。
(二)开展一次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对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围墙、挡土墙、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湖泊沟渠、排水设施、地质隐患点等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检查各类预案制订、物资准备等情况,做好防汛准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限时完成整改。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校周边危及学校的各类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学校抗灾能力。密切关注各类预警预报信息,加强夜间强降雨时段的应急值守,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各二级学院(系)要多种形式和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全面普及广大师生安全防范知识。在开学后充分利用班会、橱窗、LED显示屏、微信网络、安全教育课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防溺水教育、防性侵害教育、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宣传活动、防灾减灾宣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不良“校园贷”风险警示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野外用火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清明上山扫墓祭祖、节假日外出游玩期间,严格遵守火源管控规定,防止因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配齐安保人员、防卫器械等,确保一键式音视频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严格落实安保人员值岗的各项要求。守好学校大门,实施进出门预约、登记核查制度,防止闲杂人员、精神病人进入校园,防止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实施请假登记制度,防止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加强纠纷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排查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专项行动,对学校的重点信访问题和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维权”人员、吸毒人员、征地拆迁纠纷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关注人员情况,积极研究化解方案。深入细致化解影响学校稳定的源头性、苗头性问题,坚决避免出现赴京赴邕上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六)各二级学院(系)在开学后要结合天气变化情况专门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含溺水体验、呼救、施救演练等内容),要求严格遵守“六不”纪律要求,重点加强对有私自下河游泳行为学生的警示教育,并经常提醒学生注意自身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二)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自治区教育厅,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安全隐患排查报送
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请于3月18日书面报送保卫处。联系人:付俊,联系电话:3680186;电子版请发邮箱:bwc@glmc.edu.cn。
五、保卫处值班电话
值班手机:18178349110(临桂校区)
办公固定电话:3680690(临桂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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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