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和清明节、劳动节、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
受疫情影响,今年春季开学与清明节、劳动节、汛期叠加,气候多变,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学校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承担起责任,真抓实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安全。学校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主动担责、亲自部署,要抓好落实,围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近期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围绕确保春季开学和节假日、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开学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消防、危化品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流密集场所,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完善预案,坚决杜绝因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部门)
2.开展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学前要做好学校通勤车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按要求配备、补充必要的安全和应急设施设备,做好司机和乘车老师的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杜绝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党办院办)
3.开展一次食品、饮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开学前做好学校食堂及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蓄水池及直饮水设施的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排查消除学校食堂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其他餐饮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4.开展一次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预警预报信息,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围墙、挡土墙、电气设备、校内水系、排水设施、地质隐患点等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检查各类预案制订、物资准备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完成整改。要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校周边各类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学校抗灾能力。要加强夜间强降雨时段的应急值守,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5.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协调当地政法、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解决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开学日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醒。
6.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学后,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本校实际以及不同时段、不同学段学生的情况,突出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森林防火、铁路爱路护路以及防范传销、电信诈骗、校园贷等重点内容,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警示教育片、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在线教学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适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防暴恐应急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地震疏散演练并完善应急预案。〔牵头单位: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系)〕
7.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早研究部署防溺水专项行动,着重加强“重要时段”(清明节、劳动节、汛期期间)、“重点区域”(临桂校区水系、国际教育学院楼前荷花池)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师生溺亡事件发生。
(1)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系)要坚持每周利用班会、例会、业务学习时开展防溺水教育提醒,强化遵守防溺水“六不”纪律要求,时刻绷紧预防学生溺水这根弦,让“远离危险水域、谨防意外溺水”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师生涉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和在校学生管理,坚决防范学生擅自离校私自下水游泳。〔牵头单位: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系)〕
(2)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要加强临桂校区水系、水塘等周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基建处、保卫处)
8.做好周末、节假日安全提醒。开展野外用火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清明上山扫墓祭祖、节假日外出游玩期间,严格遵守火源管控规定,防止因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强化交通安全教育提醒,重点提醒学生严格遵守电动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法规要求。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对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学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系)〕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
9.严格校园出入管理。在疫情防控未解除之前,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师生员工进入校内一律核验身份,不服从管理者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保卫处)
10.严格校园巡逻防控。要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巡查,严防发生校园传教、治安、刑事等案件。加强校园夜间的安全管理和巡查,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保卫处)
11.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学前检查门卫室防卫器械是否备齐、一键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开学日和上下学高峰期,必须安排两名以上安保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装备在校门口站岗。(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保卫处)
12.严格学生住宿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外租房居住”的规定,对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严格教育管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
13.严格疫情防控物资保管。对消毒水、酒精等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杀物资,要选择阴凉、通风且配有灭火器的专用场所分别储存,做到底数清、去向明,按照使用指引规范操作,防止因使用不当引发事故。(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办)
(四)加强信访工作。
14.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对学校的重点信访问题和积案进行排查梳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研究化解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深入细致化解影响学校稳定的源头性、苗头性问题,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党办院办、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管理处〕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落实值班制度。清明节、劳动节、全国“两会”和汛期强降雨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处置力量和应急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二)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自治教育厅,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卫处24小时值班手机:18178349110(临桂校区)、18178324110(东城校区)。
(三)加强工作总结。牵头单位要对牵头项目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在安全专项行动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
各责任单位将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请于4月18日将开展情况汇总报送保卫处。联系人及电话:付俊,3680186,邮箱:bwc@glmc.edu.cn。
欧洲杯压住平台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