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恶性肿瘤发病率注越来越高,大家谈“癌”色变,肿瘤标志物作为癌症早期筛查、诊断以及疗效监测的可靠指标,是体检的必查项目,也是肿瘤患者需要经常测定的项目。
不过,相信很多病人都有过这样的疑问:“我不久前在某某医院刚刚做过 CEA(癌胚抗原)检测,为什么这次来这家医院还要重新做呢?”或者,“我上次在某某医院做的检查,AFP(甲胎蛋白)水平是正常的,怎么没几天就升高了这么多,是不是检查做错了?”
那么,不同医院检测的肿瘤标志物检验结果,互相有可比性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肿瘤标志物的检验结果,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除了与恶性肿瘤的发生相关外,各种部位如胃、肠道、肝胆、泌尿生殖系统、肺部等处的炎症、肠道息肉、炎性增生、皮肤疾病、胆汁淤积、肝肾功能不良等情况,均可导致 CEA、CA199(癌抗原199)、CA50、CA724、CA125、PSA(前列腺特异抗原)等肿瘤标志物的低度增高,即“假阳性”表现。因此,同一位患者在不同医院进行检测,其生理因素、身体状况等会有差别,检验结果之间也难以进行比较。
其次,从医院的检测来说,标本质量、操作因素、试剂种类和方法学问题等也将影响肿瘤标志物测量结果的精确度。不同的医院,标本的运送途径、保存方式等都会不同,必然产生不同的检验误差,使检测的结果产生一定差异。
还有,就是不同的医院所采用的测定仪器,采用的试剂也不尽相同,进而导致方法学上的差异。此外,不同的检测平台上项目的参考范围也有所不同。综合上述的各种原因,使得两家医院所进行的检验,尽管是针对同一肿瘤标志物,仍不具有可比性。
总之,不同医院检测的肿瘤标志物,其检验结果往往不具有可比性。当人们进行恶性肿瘤筛查、疗效监测或者定期随访时,最好固定在一家医院进行,对数据进行前后对比,结果才会更有意义。
(转自检验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