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部门承担的考查课程和提前考试的课程和本部门学生参加考试的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届时教务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抽查监考和巡视情况,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考前,巡视员应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并按要求彻底清理考场;
2.检查考场座位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原则上要求考生之间间隔两个座位,合理利用考场空间,如考场空间允许,考生之间间隔越大越好);
3.学生是否出示有效证件并按规定就座;
4.检查学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包括手机、复习资料、书本等)。对考前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视员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等情况,应及时报二级学院,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二、考试中,巡视员应着重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发现监考人员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例如看手机、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批改试卷、离开考场等);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并要求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
三、巡视员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按要求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
附件: 1.考场巡视记录表
2.监考规则
3.考场规则
教务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