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有:
一、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条例、审计法规,负责拟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项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维修改造、装饰项目的预算和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财务年度决算执行与决算报表进行报表审签和定期审计。
五、负责对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进行监督审计。
七、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并组织实施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
八、负责对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委办的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或调查。
九、参与大件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工作,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审签 。
十、负责全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核工作。
十一、 完成学校主要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理论及业务实践的培训。
三、草拟学校内审规定,审定本处室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
四、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执行。
五、 审定和签发本处室拟定的内审方案、内审报告和各类综合性材料,组织研究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并报告分管校领导审批。
六、主管基建工程审计及经济合同审计工作。
七、负责审核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考绩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沟通、协调本处室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九、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突出性问题并提出建议,为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主持本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本处的业务学习计划及具体的学习安排。
二、负责对财务计划和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负责各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效益和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物资采购审计工作。
六、负责检查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情况。
七、负责搞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协助处长搞好本处建设工作。
八、搞好本处协助工作,帮助解决处室人员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具体困难。
九、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副处长做好审计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助主管处长,完成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的对校内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协助主管处长,完成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专项经济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等财经审计工作。
四、负责学校维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五、 参与基建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工作。
六、负责部门印鉴管理,及时登记、收发、办理上级机关的来函(件),按要求准确传送、上交、备份并做好保密工作。
七、负责部门会议、大事记录及有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八、负责组织、督促部门行政及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九、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草拟工程审计方案,经批准后对审计过程全面管理。
二、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手续、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预算等进行审核。
三、对学校开工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参与隐蔽工程、不可再复查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和工程费用索赔等相关事宜进行审核。
四、协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需要在施工前确定价格的工程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考察及询价。
五、对学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报送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合规、完备进行审计;对需要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的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条件进行查验。
六、协助处长办理工程审计等外委事项以及组织与实施,协调外部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七、负责工程审计档案的日常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移交。
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处长反映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 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采购审计岗位职责
一、 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物资的招标预算审核,参与招标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学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进行审核。
三、 参与学校维修工程及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
四、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各类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五、做好采购审计资料的登记、统计,协助综合科收集、整理年度归档的审计档案和文书档案。
六、负责征订、购买各类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及整理、保管、借查(阅)等工作。
七、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更新日期: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