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是审计工作的“二十字方针”,这一方针最早提出于1998年,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系统概括审计机关成立十五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在审计事业创新发展进程中,“二十字方针”被始终坚持,并不断丰富其内涵。
“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法理精神。它要求审计人员要以宪法有关规定为最高依据,按照法律的授权,法定的程序、权力、义务、职责、依据、标准和手段,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履行法定责任。
“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定位,是审计工作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正确选择。审计工作只有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更高层面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促进改革的建议,才能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肯定,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认可。
“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方略,也是应对审计风险的一种有效策略和方法。它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牢牢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找准对全局、对未来有根本性影响、有重大危害问题的突破口,也就是找准“火源”和引发“火源”的关键所在。在此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整合审计力量,有针对性地提出切断“火源”的建议,发挥好审计的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求真务实”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的基础上,以扎实务实的精神,真抓实干,干出成效;以发展的眼光来认识和处理问题,进而促进制度、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来源:审计署网站 沈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