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职位:
(一)护理学院副院长1名
(二)护理学院专任教师若干名
二、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忱欢迎校外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报名应聘
三、报名条件
(一)护理学院副院长
报名人员应具有履行管理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水平和素质、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外高等教育情况,对二级院系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3、博士学位(有护理专业背景的优先)、高级职称(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全职在校履行职责。
(二)护理学院专任教师(高层次人才、博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