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的管理,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帮助学生助理树立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理安排
1、本部门实行一个辅导员主管一个助理的模式,每个助理主要负责对应辅导员的分块工作,同时相互间要合理分工与协作。
2、每年的助理数量不能超过辅导员人数。
2、学工办主任助理作为组长,统筹整体助理队伍的运行,做好值班的排班表。
二、日常工作
1、主动与来访者打招呼,并做好接待工作;
2、认真做好老师交代的任务,不拖拉;
3、做好办公室的保洁工作,除每天晚上值班的助理例行打扫卫生外,发现污渍和杂乱的东西要及时清理,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
4、做好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要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如有学生来访,要提醒他们不得随意翻阅文件、取用物品和用电脑;
5、管理好办公室公章,使用后必须做好用章登记;
6、在购买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时,需提供发票(凭据),在发票(凭据)后注明时间并签上经办人姓名;
7、将办公室的文件柜贴好标签,材料收拾整齐。
三、行为规范
1、学生助理要做到“勤奋、诚实、细致、认真”;
2、要有敬业精神,时间观念强,讲究效率;如值班过程中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值班,向老师或助理组长说明原因方可离开;
3、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有钥匙的助理不能在辅导员不在办公室时随便允许他人出入办公室。
本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30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护理学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