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发挥学院、学生、家长之间的教育合力作用,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欧洲杯压住平台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过程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内容
1.考勤预警。学生旷课累计接近或达到一定时数,及时给予预警,并告知连续旷课的后果。
2.成绩预警。一学期内出现有不及格学分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应给予相应的预警,并告知将会出现的后果。
第三条 学业预警等级及处理措施:
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个性化学习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四个预警等级。
1.一级预警:
累计旷课(5—9学时)或本科必修课不合格学分达2学分以上6学分以下者(),经补考后高职生必修课不合格达2门以下者()。
处理措施:
(1)辅导员约谈,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做好《辅导员与受学业警示学生的谈话记录》(见附件1);
(2)预警学生写出书面认识、制订今后学习纪律目标;
(3)违纪行为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2.二级预警:
累计旷课(10—19学时)或本科必修课不合格学分达6学分以上13学分以下者(),经补考后高职生必修课不合格累积2门以上4门以下者()。
处理措施:
(1)辅导员约谈并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帮助分析原因,促使重新端正学习态度;做好《辅导员与受学业警示学生的谈话记录》(见附件1)
(2)必要时,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将受警示学生的学业情况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家校联系和共同教育,并做好电话记录;
(3)辅导员通报相关任课教师,在课程重修或答疑时加强辅导;
(4)辅导员组织对受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5)学生违纪行为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上报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3.三级预警:
累计旷课20—29学时,或本科必修课不合格学分达13学分以上20学分以下者(),高职生经补考后必修课不合格累积4门以上6门以下者()。
处理措施:
(1)辅导员约谈并下达《留级预警通知书》(见附件3),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帮助该生分析原因,重新端正学习态度,改善学习方法;做好《辅导员与受学业警示学生的谈话记录》(见附件1),并检查学生制定的学习计划。
(2)辅导员电话联系学生家长或根据实际通知家长来校谈话, 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并下达《留级预警通知书》(见附件4),听取家长意见;做好电话或谈话记录并请学生核实后签字。
(3)辅导员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学生学习的动态跟踪,加强课堂到课情况检查;
(4)通报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加强平时管理和课后辅导;
(5)辅导员确定学优生一帮一对象,检查帮扶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6)违纪行为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上报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四级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30—39学时)或本科生在校期间所有必修课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25学分以下者(),经补考后高职生在校期间必修课不合格门数累计达到7门者,给予四级预警。
处理措施:
(1)辅导员向学生下达学校的留级通知,做好《辅导员与受学业警示学生的谈话记录》(见附件1),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2)辅导员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或进行家访,共同商讨帮扶方案;
(3)辅导员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由学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约学生和学生家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跟踪学生状态;
(4)辅导员通报任课教师加强管理和课业辅导;
(5)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根据学业情况制定学业规划,加强选课和学习方法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6)指定一名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对其进行一帮一互助,形成定期信息反馈。
(7)违纪行为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上报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本办法在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负责解释;
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护理学院
2020年12月4日